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10-22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纪委的作用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要求不是低了,而是更高了;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关键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处理好“退”与“进”的关系
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首先要下好“退”与“进”这盘棋,以“退”促“进”,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履行主责,彰显监督的最佳效果。
第一,“退”不“缺位”。作为党内执纪监督的专门机关,《党章》明确赋予了纪委两项职责:一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二是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但具体工作中,纪委过多地牵头或参与了部门的职能工作,以为这样会周全,实际上因为精力有限,恰恰造成了监督“缺位”。今年,我们组织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集中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仅市本级就清理出128个。我们参照上级精神要求,将不该由纪委负责的坚决交还主责部门,一次性退出了115个,仅保留13个。事实证明,清理议事协调机构不仅没有造成监督“缺位”,反而使纪委腾出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监督,监督的效益和效率都得到了明显提升。
第二,“进”不“越位”。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必须要“进”,这个“进”不是要把手伸得太长,而是要突出监督重点、延伸监督触角,更好地实现深层次的监督。比如,今年的高考考风考纪监督,我们没有像以往那样“一竿子插到底”,直接到一线监督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而是把主责交还给职能部门,纪委只负责监督职能部门的履责情况,切实做到监督不替代、不越位,责任清、任务明,该是谁的责任谁来负,谁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这一监督方式的转变,取得了明显效果,今年我市高考考风考纪赢得了广大家长、群众和社会的积极评价。
第三,“进退”不“错位”。“进退”目的,是在参与领域上做“减法”,在监督实效上做“加法”,在促进“两个责任”落实上做“乘法”,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体制机制,合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纵深发展。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下好“进”和“退”这盘棋,使监督责任回归本位,同时与党委搞好主责交接,有效防止了“错位”、出现监督真空和断层。
二、处理好“放”与“收”的关系
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明晰了,就要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必须转变思维定势,明确职责定位,舍得“放”,懂得“收”,由“大包大揽”转向“术有专攻”。
首先,要“放”得下。各级纪委贯彻落实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必须要将不属于自己的职责放下来、还回去。今年7月,白山市委召开了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谈话提醒会议,通过谈话提醒,各级党委和纪委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实践中,党委切实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比如在源头防腐方面,我市启动实施的“权力入笼”工程、“关爱教育”工程等项工作,均是由市委、市政府牵头做责任主体,部门党政具体实施,纪委负责监督检查。
其次,要“收”得紧。所谓“收得紧”,就是要向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上倾斜力量。目前,市纪委监察局已经制定机构改革方案,集中优势“兵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同时,加强派驻机构管理,突出发挥监督职能,明确派驻纪检监察干部专司监督职责,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进一步加强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管理和监督,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三、处理好“破”与“立”的关系
面对反腐败的严峻复杂形势,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任重道远,必须加快推进监督方式的转变,做到“破”、“立”并举,通过“破”,实现变革,通过“立”,推动创新,切实做到整合现有资源,善于借势借力,增强监督综合效果。工作中,我们在以下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一是建立“板块化”联动机制,整合自身监督力量。针对纪检监察力量分散有余、聚焦不足的问题,探索实施“板块化”联动机制,将纪检监察业务分为作风监督、查办案件、教育预防、监察问责和综合保障“五大板块”,实行“板块”总指挥负责制,整合市纪委21个内设机构、市直32个派驻机构和6个县(市、区)纪委的人员力量。“五一”期间启动“板块化”联动机制,开展作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整合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力量40余人,组成8个检查组,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系统检查,发现和纠正查处了一批深层次违规违纪问题。
二是构筑实施“两项工程”,协助党委强化监督。积极协助市委履行主体责任,着力在源头防腐上强化措施,在全市组织实施“权力入笼”工程,共清理权力4847项,筛选确定核心权力1423项;建立权力台账255个,健全完善权力制约监督制度4205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3838个,形成了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基本制度框架。探索实施党员干部“关爱教育”工程,精心设计谈话提醒、廉政约谈、心理疏导等10项活动载体,由市委书记、市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分工负责,加强约谈、提醒、教育,着力提高监督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建立“五廉”监督机制,增强制度监督合力。针对监督制度分散、效果不佳等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五廉”监督制度的实施意见》,实行“诺廉、述廉、评廉、考廉、督廉”五位一体的监督制度。通过强化诺廉的针对性、述廉的真实性、评廉的客观性、考廉的准确性、督廉的有效性,实现监督制度的集成联动,形成完整配套的监督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廉政监督实效。
四是开展政行风“电视听政”,调动媒体社会监督力量。在全市组织开展政行风“电视听政”活动,采取纪委牵头、媒体承办、部门参与、百姓监督的模式,凝聚组织监督、媒体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力量,促进行业部门作风转变。针对教育实践活动11个方面专项整治、32个突出问题,组织全市65个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电视上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主动解决问题。
(来源:吉林日报 作者:中共白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王德胜 审核:李瑛 编辑:张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