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6-20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充分体现党组织的关心和爱护,探索党风廉政教育新路子,县委决定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中实施“关爱教育”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县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树立以人为本、注重预防的理念,坚持教育在先、提醒在先、预防在先、帮助在先的原则,以关心、爱护、提醒、挽救党员领导干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运用个性化、人性化、差异化、系统化教育方式,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有效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发生,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健康成长。
二、活动内容
以实施“关爱教育”工程为载体,在全县重点组织开展10项关爱教育系列活动。
(一)开展“谈话提醒”活动。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早打招呼、早敲警钟,“咬耳朵”、“扯袖子”,使党员领导干部悬崖勒马、及时警醒,防止小洞变成大洞、小错酿成大错。
(二)开展“廉政约谈”活动。对群众反映有轻微或一般违规违纪问题,尚不构成立案的党员领导干部,由县纪委领导实施廉政约谈,有针对性地指出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责令限期整改纠正。
(三)开展“任前谈话”活动。对新任职或轮岗交流的党员领导干部,由县纪委组织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可单独进行谈话,也可集体进行谈话,有针对性地提出廉政警示要求,提醒珍惜组织的信任,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已,自觉拒腐防变。
(四)开展“预警倡廉”活动。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下发廉政通知、发布廉政公告、发送廉政短信、微博、微信、蓝信等方式进行温情提醒,提出廉政禁令,倡导廉洁过年、廉洁过节,远离“节日腐败”。
(五)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召开全县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县级领导定期讲廉政党课、组织观看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一日”教育、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活动,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触及思想和灵魂,受到深刻警示,增强自律意识和廉政意识。
(六)开展“读文思廉”活动。定期向党员领导干部推荐发送廉政方面的好文章、好故事、好箴言、好书、好剧,组织开展“读文思廉”、廉政书画展、廉政文艺演出、廉政微电影展播,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倡导廉洁文化,纯洁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文化的保廉促廉作用。
(七)开展“亲情助廉”活动。注重发挥家庭和亲情在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方面的作用,通过召开党员领导干部家属座谈会、向家属发出亲情助廉倡议书、与家属签订共建廉洁家庭协议书、开展亲情廉政寄语和“廉内助”评选等活动,倡导廉洁家风,创建廉洁家庭,构建家庭拒腐防线。
(八)开展“廉政基地”教育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党员领导干部到靖宇县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廉政教育,在接受红色教育的同时,通过“基地”不同展区图片展示、声光电综合效果的运用,净化党员领导干部思想灵魂,提高拒腐防变意识。同时,对“基地”进行改版升级,进一步提高教育效果。
(九)开展“清风靖宇”蓝信教育活动。开通“清风靖宇”蓝信平台,设置不同教育板块,定期向平台传递廉政教育信息、发布通知和公告,引导全县党员领导干部接受新媒体、运用新媒体,踊跃在平台上发表意见,接受教育,提高廉政意识。
(十)开展“跟踪回访”活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受到处分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跟踪回访教育,体现组织的关心,引导其正确对待组织的处分,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关爱教育”工程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反腐倡廉、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的重要议程,精心安排部署,全面推进系列活动开展。通过实施“关爱教育”工程,教育挽救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发生。
2、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关爱教育”工程,是推进源头防腐的有力抓手,是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关心爱护干部的重要举措。县委成立党员领导干部“关爱教育”工程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指导推进活动开展。各乡镇、县直部门都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领导,系统谋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关爱教育”工程扎实深入开展,务求取得实效。
3、落实工作责任。实施“关爱教育”工程,是各级党委(党组)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宣传等部门都负有重要责任。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教育的原则,共同承担起“关爱教育”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亲自开展谈话提醒活动,真正尽到关心、爱护、教育干部的责任。分管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对分管领域和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的“关爱教育”。各级纪委、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也要高度重视“关爱教育”活动,亲自与有关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开展廉政约谈,履行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县纪委要会同组织部门抓紧制定开展谈话提醒、廉政约谈等项活动的具体实施意见,确保“关爱教育”工程有序健康开展。
4、注重搞好结合。要把实施“关爱教育”工程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结合起来,与深化“权力入笼”工程结合起来,与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从实际出发,开展各具特色的关爱教育活动。10项活动要在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全面铺开,也可有重点地组织开展若干项重要活动。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对重要领域、重点岗位中层干部开展“关爱教育”。要加强对实施“关爱教育”工程的检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不断充实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总结新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关爱教育”工程持续深入开展。
5、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关爱教育”工程的重要意义及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扩大认同度和社会影响,把“关爱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增强“关爱教育”工程的实际效果。
靖宇县党员领导干部
“关爱教育”工程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毕增祥 县委书记
副组长:全洪宝 县委副书记、县长
邓 燕 县委副书记
姜玉琦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初洪波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于 洋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成 员:赵 明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夏修鹏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 进 县直机关党工委书记
王芝敏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唐功波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鄂守东 县监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
主 任:鄂守东(兼)县监察局副局长
副主任:李 瑛 县纪委宣教中心主任
张志强 县委组织部党政干部科科长
马峰宇 县委宣传部党政科科长
高向文 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局长
成 员:张心怡 县纪委宣教室科员
吴天昊 县委组织部党政干部二科科员
姜泽宇 县委宣传部宣传科科员
宋 刚 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