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12-02
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监委的要求,靖宇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深入开展受纪律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做实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2019年,对142名十九大后受到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形成回访教育谈话笔录284份,向相关党委(党组)提出意见建议100余条。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爱有温度,激励受处分人员担当作为,有效地避免了一“处”了之现象。
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分工
靖宇县纪委监委对回访教育工作进行了认真深入分析,召开专题会议,由县纪委副书记全面统筹亲自部署。为了使回访教育制度化、规范化,案件审理室根据市纪委监委下发的要求,制定了相关方案,专门制作了《受处分人回访教育工作记录》,将回访工作的时间、地点、措施、建议及结果等全过程记录在案;向各单位下发《受处分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全面体现受处分人员考核、职级、工资及现实表现等处分后情况;同时还草拟了《回访教育谈话笔录》初稿,供回访部门使用。案件审理室将十九大以来本级查办的人员名单进行了统计,发给各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由各室分别确定回访对象;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预先向案件审理室上报本部门查处人员及走访人员名单;再针对受处分人员具体情况制定回访措施,两人一组,稳步推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迅速行动,使各项回访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回访完成后,每个回访组分别形成情况报告,交由案件审理室进行归纳整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全面推动回访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教育引导,突出治病救人
“受到处分后,我深入反思,受到警醒,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感谢组织没有忘记我,以后我会多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严格要求自己,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再做违反法律法规的事。”
回访教育期间,全县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组共同发力,根据2017年10月份以来各自查处的党员干部的职务职责、性格特点、违纪事实情节、受处分种类等分别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同事及本人进行回访教育谈话,共计谈话284次。认真听取了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组织或单位以及群众代表对其改错认错态度、现实表现、履职情况等情况,回访组作出的客观准确评价和反应,深入了解其对所犯错误性质的认识以及思想、工作、生活状况,耐心细致做好释纪释法、解压疏导工作,帮助其正视错误、打开心结、提振精神担当作为.
强化担当作为,突出回访实效
回访教育活动开展期间,回访组对受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年度考核等次、职务职级、工资调整等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违规发放年度考核奖金、绩效奖金现象,是否及时归档等事项,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回访组对受处分后知错主动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勇于担当,表现优秀,成绩突出,思想未受处分影响的,提出了推荐使用建议;回访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人员时,将考察评估情况作为重要参考反馈给了其所在的党组织。回访组已将在回访教育工作中形成的谈话笔录、工作记录、回访报告等材料,收集整理,装订成卷,交由案件审理室保存。
“通过回访教育,被处分人员能够深刻反思,正确看待自己所犯的错误,放下包袱,能尽职尽责的做好本职工作,同时,也让我们党委对处分执行工作更加规范了”。某乡镇领导干部在评价回访教育活动时说。
深化成果运用,形成长效机制
结合回访情况,靖宇县纪委监委将继续深入了解掌握各单位、部门的政治生态情况和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并予以反馈,督促其完善机制,履行主体责任,既要严厉监督受处分人员改正错误、履行职责情况,又要鼓励单位、部门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健全谈话、数据库等动态管理机制。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树立一批知错悔错、积极担当作为的受处分人员正面典型,经过本次回访教育,使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和所在党组织经受了一次对标看齐锤炼党性自我革命的政治历练。
“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既是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实际行动,也是确保执纪监察工作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力举措。通过深入开展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人员排忧解难,使其深切感受到组织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激发他们重树干事的热情,唤醒初心,重拾信心,以健康的心态投入到工作中。”靖宇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