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2-09-02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知敬畏、守规矩,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以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违规公款购买或赠送月饼、名贵土特产等节礼;
二、严禁违规收送各种形式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等;
四、严禁公款吃喝、餐饮浪费、公款旅游和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五、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六、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七、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八、严禁酒后驾车;
九、严禁在值班期间擅自脱岗、空岗、漏岗或酒后上岗。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适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县纪委监委将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从严查处、通报曝光。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欢迎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监督,如实反映相关问题线索。
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中共靖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靖 宇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22年9月2日